星期三, 二月 07, 2007

小說在幻想與現實的分界

「大家都在寫幻想的東西,然而卻不會寫普通的東西。但事實上以普通的生活為題材是考驗作者的功力,藉由描述日常生活會碰上的一點一滴應該更能與讀者產生共鳴。」

唔...說的好,我對某些商業小說的詬病之處就在這。不是每個人都能獲得強大的力量,與邪惡人士進行華麗與動人的作戰的。

星期日, 二月 04, 2007

青之6號觀後感(些許劇情)

資料來源:BANDAI CHANNEL

從寒假前逛光華就買來了,不過因為種種原因一直供在架上,最近才找機會拆封觀賞。

雖然已經知道被譽為「2D與3D動畫的結合度極佳」,不過第一集就充滿動感與美感的畫面依然讓人讚嘆。從九年以前(1998年)就發展出的動畫品質,至今天依然不輸於現有的動畫作品。

由於同樣由Gonzo負責作畫,因此在觀看的時候,就常常把該公司大作:最後流亡拿來比較。例如女主角紀之真弓的個性、外貌,就很像最後流亡當中,塔其安娜.魏斯洛與拉薇兩人的綜合體。古蘭巴斯的前後兩人配置,以及作戰性質也與銀之戰艦上的先鋒艇相像。不過這並不是說後繼者參考前作是否不當的問題,畢竟最後流亡在其他部份都有很大的不同,甚至個人覺得可以說將本作的優點更加發揚光大。

既然畫面是本作品的一大特色,其實整體來看,藏在影像當中的隱喻也十分豐富。例如貝古魯在最後扯下聲音翻譯器的情節,以及作為對比、繆提歐以人話發出男主角名字的畫面;當然不用提宗岱克在紀之舉槍想將之射殺時,以憎恨、和解、溝通,與人性不改即無望改變世界的對話,還有其後將果實遞給主角的畫面。解讀這些隱藏在畫面後的訊息,可說增加了欣賞本作品的樂趣。當然,因為只有兩個小時的時間,將許多類似的背景資訊以此方式塞進動畫,也能夠使人感到豐富扎實的感覺。

本作品的製作小組在作畫上下了不少功夫。戰鬥場面的繪製不僅精細,而且各部份都能流暢、動感的進行,再配上恰到好處的配樂,使「視覺饗宴」這四個字不僅是宣傳廣告用詞。其他諸如劇中天空、陸地與海洋景緻的結合,也都表現出令人激賞的美感。我想這部動畫可以說是實至名歸的經典作品。

星期二, 一月 30, 2007

「去中國化教科書」與校園暴力的關係

話說本人喜歡每日上對岸網站,看看對岸鄉民在各處鬧出的笑話。常常說台灣民主過頭,造成衝突浪費國家資源的對岸人,居然也可以冠冕堂皇寫出這種無腦的大笑話。真是叫人景仰在祖國專制的統治下,專門培養腦殘民眾的教育水準。廢話不多說,看倌看笑話要緊。

“去中國化”傷痕 校園漸成江湖
  近年來,台灣校園在當局“去中國化”濁浪裹脅下,不得不下令拆除鐫刻在校園裏“當個活活潑潑的好學生,做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”的座右銘,這條座右銘就如大陸校園裏的“好好學習、天天向上”一樣,曾經書寫在一代代台灣小學生的作業本上,成為他們彌足珍貴的童年記憶。   而台灣一些校園奉行“去中國化”的過程,也是中小學生逐漸遠離倡導“淡泊節欲、溫良謙讓”的中華傳統道德文化的過程,更是學生們心靈日益受到西方縱欲文化不斷滲透、侵蝕的過程。   於是,“厚德載悟”的傳統人文精粹、“先天下之憂而憂”的道德理想不斷被橫流的物欲解構,孩子心靈正在流失中華傳統文化的養分……   台灣校園暴力事件逐年猛增,校園犯罪率遠超大陸,可說是“去中國化”的後遺症。

接著以下的「報導」,從這次刪改教科書的內容與「各界」(沒有贊同刪改者的意見)看法開始,到列出台灣各地校園犯罪的內容。可以說兩者的關聯,除了空洞類似上述鬼話的內容外,完全沒有辦法證明兩者的關係。就好像我今天吃不吃牛排,跟明天飛機會不會墜機一樣荒謬。

事實上課本內容與學生的修德,在實際情況可以說根本微乎其微。這當然不包括課本變成犯罪指南這種荒謬的情況。然而,事實上父母與老師自己身教,以及對同儕的相處,才是會影響學童德性的關鍵要素。更不用說什麼「遭受西方縱慾文化不停侵蝕」,講的好像西方人都是蠻夷之邦,作者還以為他活在故步自封的清朝時代?連他現在發稿所用的電腦,不也是所謂「縱慾文化」之下的產物?更不用提西方文明的文學、藝術等高度結晶的文化資產,對整體人類心靈的貢獻。

退一萬步講,就算該作者辯駁說只強調「縱慾的一面」,大陸屢次發生校園暴力事件(學生在校區引爆炸藥砍殺同學老師包二奶的新聞可看的一清二楚),難道也是「去中國化」的結果?都已經距離文革多少年了,該作者居然還在玩這種大扣帽子的遊戲,羞不羞於栽培他讀書的父母「祖國」,居然浪費國家資源培養出這種當權者奴才的記者。

有些大陸人每每擺出「台灣同胞不了解我們,加上台獨頑劣分子屢屢興風作浪,才會造成對統一的誤解與恐懼」這種態度。然而從這篇報導看來,是這種大陸人自己被領導階層踩在頭上習慣了,連說話都同一個鼻孔出氣,完全扭曲現實,徒增別人笑柄。若是對岸理性良知的人士有知,恐怕每日為之慚愧、憤愾都來不及,何來要開導「台灣同胞」的力氣。

星期五, 一月 12, 2007

肌肉正義化的龍與地下城?

柏德之門系列結局:巴爾王座
圖片來源:Amazon.com

話說最近龍與地下城的電腦遊戲,真是越來越不像話了。尤其是把絕冬城翻譯弄爛某公司,為甚麼從絕冬城開始這類遊戲都跟他有關阿?

我個人是從經典的柏德之門系列開始接觸龍與地下城遊戲,以及這套系統本身。雖然對許多金盒子時期,甚至經常桌上跑團的玩家而言我很明顯是新手,但至少我還蠻喜歡在費倫大陸上,透過徜徉一個又一個故事、冒險與神話的感覺。我以為,至少就龍與地下城的角色扮演而言,四到六個人組成的冒險隊伍當中,法師、盜賊與戰士這樣傳統經典的組合,配上牧師、遊俠與聖武士等職業,發揮其所長,並且因為自己性格和思想不同而起衝突或合作是一種傳統。也許這種傳統代表了老舊迂腐的一面,不過我還是不能忍受以往的角色扮演變成殺怪、打寶,以及對抗邪惡大魔頭的狗血、英雄、呆板與公式化的廉價動作劇。

也許在其他角色扮演中,正義的英雄本來就代表玩家,玩家的職責就是打倒邪惡大魔王拯救人類;好一點的也許是安排「魔王就是自己的心魔!」這種劇情(不過也可能有逐漸公式化的嫌疑)。但在龍與地下城裡,守序、混亂、善良、邪惡、中立所畫出來的人物表可不是設好玩的。雖然柏德之門系列對邪惡路線的獎勵路線比不上善良路線,但至少整體看來還是有玩家自由選擇的餘地。不過到了絕冬城開始,角色不想拯救人類都不行。然後就是可怕的兩人小組,殺巨魔、殺惡魔、殺白龍、殺紅龍、殺蜥蜴人……,連命令NPC都做不到,牧師放祝福不放負能量打龍怎打?我一直以為絕冬城雖然在畫面上有很大改進,但在「冒險團隊」與「正邪平衡」這個要素上要受很大扣分。不過好歹支線任務與角色扮演的風味還在,但當我看到最近一款強調怪物排山倒海,與術士、遊俠、戰士構成的龍與地下城遊戲後,開始希望這股狗血加動作(肌肉正義,就算術士在名義上是用腦的)的風格不會繼續蔓延到其他龍與地下城的電腦遊戲上……。

星期三, 十一月 29, 2006

當今媒體的問題:從結構說起

這是在媒體素養概論時,請一位淡江大學助理教授進行的演講部份內容。我覺得,以他這些結構的觀點來觀察目前媒體亂象根源,還蠻有道理的。

在他的演講當中,認為台灣最大的媒體問題在於,媒體產業過於重視商業利益。為了提高商業利益,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壓低成本並且提高收益。以降低成本而言,在這種情況下會出現兩種情況:一是將記者薪水極度壓低,壓低到與與勞動付出不能相比;二是壓低連續劇製作費,並且儘量拖長戲劇集數。

而在降低成本之後,要如何提高收益呢?最不花時間與成本的方式就是快速吸引大眾眼球,提高收視率,讓廣告主乖乖掏出大筆金錢。於是,利用新聞製造、包裝出轟動一時的事件,就是目前新聞重複、花俏與低俗的原因。

如此殺雞取卵,過份降低成本與不擇手段提高收益的下場,便是目前記者流動率高,新手與老手的差別會明顯在新聞的品質上顯露;而連續劇製作費壓低,產生很多「三廳電影」時代同等的粗糙連續劇。更不用說類似置入行銷,或是使觀眾無法得知真正需要訊息的危害了。

或許各位此時會想起媒體們,對於大眾批評節目內容粗製濫造時的免死金牌:「因為我們的節目有人要看」,並且提出收視率排名多高以茲證明。然而在演講中也有提到,現今所謂收視率調查,指的是「在某一時段內,有多少人在看此一節目」的數據。而目前號稱收視率調查第一的節目,數據是多少? 7% !這代表在所有有電視的家戶當中,只有 7% 正在看這個節目。如此的數據能說服我們,此一節目受到大多數觀眾的喜好嗎?恐怕比政治上兩萬票的差距還要令人存疑!

而且收視率調查的問題還不只這些。目前在台灣,收視率調查公司只有 AC 尼爾森一家,在本地的收視率調查市場可說是壟斷地位。這樣,雖然媒體目前並無壟斷獨大的情況出現,然而掌握著媒體命脈的公司,卻可毫無競爭對手的發佈自行研究的數據。就算該公司的調查再怎樣努力維持公正好了,但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數據與調查結果是否公正,而應該是這個調查本身有沒有如此重要的意義。在英國,類似的調查多半會提出「最近一週內,你印象最深刻、收看後最有收穫的節目」以及「你最滿意的節目」這樣的問題。顯然我們目前唯一採用的收視率調查,毫無考慮這類觀眾喜好的問題。更何況根據以往的調查(抱歉,這個資訊是在很久以前的書上看到的,無法提出原始出處),在色情暴力的節目中間安插廣告,觀眾的印象會較其他節目中安插廣告模糊。事實上我覺得主講者說得一句話令人警惕:「沒有選擇的選擇不是真正的選擇」,恰巧代表在這種媒體產業下,觀眾的無奈。

除了上述商業利益的問題之外,主講者還提出數項其他問題,比如

  • 文化社會的問題:台灣文化發展至今才數十年,再加上過往貧窮中急於脫困的記憶,使得一般民眾對於文化根本無應有的認知與重視。只要對經濟有利益,任文化再如何犧牲與死亡都無所謂。除非受到生命威脅,否則產業如何製造污染也無所謂。
  • 政治利益掛勾問題:立法委員很難說不會從今「作秀即可曝光」的新聞製作方式中獲益。要他們修法嚴格拘束媒體,有既得利益上的問題。
  • 過往歷史的問題:在國外的公共電視有著主導媒體產業或是說制衡的力量。然而在台灣,由於缺乏漸變發展的民主,媒體產業由國家緊緊操控轉變為完全自由放任。而且由於過往對言論自由完全扼殺,造成今日要管控媒體,一定會遇到「妨害言論自由」這樣媒體的免死金牌抵禦。

而針對這些問題的根源,演講者提出一項重要的事實:任何產業都會產生外部性,在正常的社會中,要外部性產生者付出某種程度的代價是很正常的。為何媒體產業可以獨立於此規則之外?難道說媒體對社會產生的外部性不重大嗎?習慣甚或喜愛這類媒體所提供的內容後,所產生出的觀眾,在思考偏向媒體希冀之方向下,對我們社會會產生質變問題。因為大眾的思考與大眾的喜好決定的整個社會文化的方向。如果我們的文化就是隨著金錢至上的媒體隨波逐流,我們根本無法創造、累積長期值得維護與學習的傳統。也許有人說粗淺的文化也是一種文化,但我認為這樣的說法,就如同在工廠廢水池當中養的魚,似乎不知道在這種水當中生存久了,在與清水飼養的魚比起來是多麼可悲的事。文化藝術這種東西,本來就應該朝一種成就的高度前進,尤其是質的成長。豈能以「反對虛偽的小眾文化」,或類似的概念為毫無長進的大眾文化作辯護。

似乎有點離題了。演講者結束前不久提出了我們應該慎戒的現象:在外國,公共電視具有非常強大的制衡力量,甚至有些國家的公共電視是唯一的全國性媒體。而在觀眾的滿意度上,公共電視也常名列前茅。我認為雖然公共電視進入市場並有如此強大地位,的確有可能產生「只為執政政府說話」或「國營事業性格」等問題。但對比國內公共電視微薄的力量,以及不足以讓業者心生警惕的法律罰則,透過市場機制去糾正逆向選擇的失靈狀況,也許是任何有為政府應該考慮的政策之一。

星期三, 十一月 15, 2006

我的閱聽準則:命名準則

話說年紀越大,對於閱讀或是觀賞的作品就越挑,實在不是什麼好現象。欣賞這些作品就如品嚐食物一樣,雖然越挑嘴吃到難吃食物的機會越小,但成為懶惰或自傲的根源就有點糟糕。這樣下去,我還蠻擔心自己會因為厭食而餓死。

寫這篇雖然不能提供什麼美味填飽肚子,不過至少在路邊採食野菜時,好歹不至於中毒,或過於挑嘴而餓死在荒山野外。換言之,算是野生植物辨識求生大全之類的東西吧。

  • 減分:書名或文章名借用有名書籍、人物或名詞,卻與內容無關,且將之組合利用成新句子,希望吸引讀者注意。

    如果這類行為用在書評或其他相關事務上也就算了,然而有些內容顯然毫無關聯的文章或書籍喜歡用這類手段,讓我很反感。難道作者對自己作品這麼沒自信,或是以為吸引讀者為不擇手段生存要素?既然作者已經把讀者當成只會被標題欺騙的對象,那也怨不得我忽略內中十年寒暑的內容而無視之。

  • 加分:簡單貼切的名稱。其中,對創作性作品而言,以內容中具代表意象或物事命名為佳。

    我覺得不一定要在題目上做文章來吸引讀者注意(當然這僅可能指我這種例外而言)。以創作性作品為例,我個人喜歡以單一名稱作題,最討厭是隨便抽出一段句內心對白或對話作標題,尤其是讀來虛無飄渺的語句。主要理由在於,閱聽者根本不可能在閱聽(接觸過介紹除外)前知道這段話代表的意義,因此作標題便有很強烈的誘騙性

  • 減分:爛到無以復加的系列標題,尤其是國內的電影翻譯名。

    這個在近年來電影名稱翻譯上較明顯。有幾個聽到就反感的名詞一再出現,即使與該電影完全沒有關係也毫無羞恥心地隨意套用。最明顯的比如「神鬼」、「魔鬼」、「靈異」這三組,真懷疑翻譯標題的人,是否將觀眾當成與他們自己智力水平同高低的物種。另外就是翻譯名稱採用電影內中情節定名,與原片名毫無關係。比如我實在想不出「The lake house」直譯有甚麼不好,定要翻成「跳越時空的情書」?不過這類問題較情有可原,畢竟有時原片名所代表的意象往往比標題寥寥數字還深遠許多。

其實我覺得下作品名稱,最主要不應該看輕讀者。以為標題下的特異、通俗或飄渺,就是吸引讀者的不二法則。這樣對我而言,無論下多少功夫都是故作姿態。

星期四, 十一月 09, 2006

「妨害秩序」與網誌言論自由

這真是太震驚了。

雖然目前還不明白該網誌主人是否會被起訴以至定罪,但光是該文中這句話

「因為『上面的人』要他們來關切一下,希望我可以跟他們約個時間,到『刑事警察局』去『訪談』一下」

就應讓所有人加以警惕。

可能 Vinta 發表很多不合「上面的人」之言論,但是我認為,以「妨害秩序」這種模糊的案由套在他身上,根本就是欲加之罪,何患無詞!

什麼東西會牽扯到「妨害秩序」事上呢?我不知道有關當局是引用什麼行政命令或法律規定,但是就我所查詢的資料,最吻合的是刑法第七章的章名(除非硬要扯出153條: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。但根據前述被訪談的理由,很明顯不是)。然而內容卻與 Vinta 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關係淡薄。也就是說,如果是以誹謗或公然侮辱(雖然我也認為這兩條罪與該網誌內容有相當大的距離)等可受檢驗之標準去檢視 Vinta 之網誌,可能還說得過去。但是如今,我們看到的並不只是這樣,就令人當戒慎恐懼了。

如果 Vinta 遭受當局不當的對待,或是在言論方面受到不當的限制,那我們每個行使言論自由者都應該盡自己一份力支援!畢竟這裡還是個言論自由受到憲法保障的國家,不是隨隨便便可以利用權力警告、恐嚇與懲罰別人的專制國家!

最後,希望知道這件事的各位能繼續給予關注,千萬不要讓 Martin Niemoller教訓發生在我們生活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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