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了解為何知識產權這項產品的特殊性,先以普通市場上的產品價格作了解可能較容易。一般而言,在市場未失靈的情況下,產品價格會隨著消費者需求與廠商供給而改變。也就是說,在需求不變的情況下,改變供給將會造成價格的上升或下跌。將所有該產品價格隨著供給需求變動而成的點聯成一條線,就稱之為價格曲線。
如果一樣產品的生產廠商很多,致使每個生產者都無力藉由調整自己的供給改變市場價格,這種情況稱之為完全競爭市場。以稻米而言,由於生產稻米的農家很多,在市場未被介入的情況下,單一個農民停止生產或是加入生產,對市面上稻米的價格而言,這點供給之影響幾乎不存在。
相反地,如果市場上的某種產品全部都只有一家廠商在生產,那該廠商便可輕易操控市場價格,也就是所謂獨佔市場。而且如果消費者無法降低需求,比如鹽或油等必需品,則該廠商所獲得的獨占利潤將會非常可觀。
以消費者而言,獨佔市場顯然對自己非常不利,因為不管該廠商開出多高價格,有此需求的消費者都必須以該價格換取產品。這裡關鍵就在於,消費者是否有其他可替代的產品。以油為例,假設在一家獨占的汽油市場當中,消費者能夠找到使用其他動力來源的汽車,可能就可以牽制產油廠商,限制汽油價格不至於無限制漲價下去。然而如果該產品無可替代,獨占廠商將會獲取甚多超額利潤。
就這點來說,我們現今的軟體、音樂、書籍以及其他類似的產品,與一般產品最大的差異便是很少能找到合適的替代品。以音樂為例,某消費者不能說因為不滿意出版該首歌曲的價格,而找到另外一家生產同樣歌曲的廠商(因為出版與再分發的權利被先簽下合約的產商買下了)。於是,以「同一首歌曲」的市場而言,該廠商成為了獨占廠商。除非消費者能找到類似的替代品,否則價格很少有更動的空間。
在類似的知識性產品當中,要找到替代品並不是那麼容易的。我認為最難的是音樂、電影與文學等具有藝術創作性質的產品,因為欣賞的感受是獨一不可替代的。軟體要克服大量使用者習慣問題,因此雖然自由軟體能夠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,但在世界的現實中會造成使用者心理上的抗拒。產品設計或科技發明等用於其他生產的指引方法,就可能比較容易找到新方法來繞開法律上的限制。不過再怎麼說,以消費者而言,這些產品的特性實在不是一件好消息
本篇文章涉及我並不專精經濟學領域,因此這篇僅屬於個人感想,有錯歡迎提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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