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十一月 15, 2006

我的閱聽準則:命名準則

話說年紀越大,對於閱讀或是觀賞的作品就越挑,實在不是什麼好現象。欣賞這些作品就如品嚐食物一樣,雖然越挑嘴吃到難吃食物的機會越小,但成為懶惰或自傲的根源就有點糟糕。這樣下去,我還蠻擔心自己會因為厭食而餓死。

寫這篇雖然不能提供什麼美味填飽肚子,不過至少在路邊採食野菜時,好歹不至於中毒,或過於挑嘴而餓死在荒山野外。換言之,算是野生植物辨識求生大全之類的東西吧。

  • 減分:書名或文章名借用有名書籍、人物或名詞,卻與內容無關,且將之組合利用成新句子,希望吸引讀者注意。

    如果這類行為用在書評或其他相關事務上也就算了,然而有些內容顯然毫無關聯的文章或書籍喜歡用這類手段,讓我很反感。難道作者對自己作品這麼沒自信,或是以為吸引讀者為不擇手段生存要素?既然作者已經把讀者當成只會被標題欺騙的對象,那也怨不得我忽略內中十年寒暑的內容而無視之。

  • 加分:簡單貼切的名稱。其中,對創作性作品而言,以內容中具代表意象或物事命名為佳。

    我覺得不一定要在題目上做文章來吸引讀者注意(當然這僅可能指我這種例外而言)。以創作性作品為例,我個人喜歡以單一名稱作題,最討厭是隨便抽出一段句內心對白或對話作標題,尤其是讀來虛無飄渺的語句。主要理由在於,閱聽者根本不可能在閱聽(接觸過介紹除外)前知道這段話代表的意義,因此作標題便有很強烈的誘騙性

  • 減分:爛到無以復加的系列標題,尤其是國內的電影翻譯名。

    這個在近年來電影名稱翻譯上較明顯。有幾個聽到就反感的名詞一再出現,即使與該電影完全沒有關係也毫無羞恥心地隨意套用。最明顯的比如「神鬼」、「魔鬼」、「靈異」這三組,真懷疑翻譯標題的人,是否將觀眾當成與他們自己智力水平同高低的物種。另外就是翻譯名稱採用電影內中情節定名,與原片名毫無關係。比如我實在想不出「The lake house」直譯有甚麼不好,定要翻成「跳越時空的情書」?不過這類問題較情有可原,畢竟有時原片名所代表的意象往往比標題寥寥數字還深遠許多。

其實我覺得下作品名稱,最主要不應該看輕讀者。以為標題下的特異、通俗或飄渺,就是吸引讀者的不二法則。這樣對我而言,無論下多少功夫都是故作姿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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